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张信
电话:(010)65645227
邮箱:guihua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熊善高
电话:13718093839
邮箱:xiongsg@caep.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04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
3.《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科学(规划)研究院(所)
(部内征求办公厅、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国际司、宣教司、应急中心意见)